2024-08-04 10:16:09
一、及時修復被損設施。受災畜禽養殖場(小區、戶)盡快組織力量轉移畜禽,修復已損壞或倒塌的欄舍,及時排除積水、清理糞便及污物,保持清潔衛生。及時搶修用電、用水、通風、控溫設施,盡快恢復正常的飼養管理程序,讓畜禽有良好生活環境。
二、強化災后飼養管理。要強化災后飼養管理措施,畜禽欄舍要保持通風控溫、干燥、清潔衛生和安靜的環境;飼料營養要全面且易消化,在飼料中增加維生素添加量,絕不飼喂被雨淋濕或發霉、變質的飼料;飲水要清潔衛生,最好飲用自來水或井水,飲水中可添加適量抗菌素。
三、加強災后疫病防控。一是規范處理死亡畜禽。指導受災養殖場(小區、戶)加強防疫管理,完善衛生消毒、病死畜禽和糞污無害化處理等防疫制度。對砸死、淹死、沖走等死亡及死因不明畜禽,要采取“四不準一處理”的處置措施,即不準宰殺、不準食用、不準出售、不準轉運,對死亡畜禽必須進行無害化處理。二是全面開展消毒滅源。對受水淹的圈舍、食槽、畜禽用具、運輸工具,要進行全面徹底消毒。對畜禽飼養、加工、交易等場所的廢棄物和污染物,要進行堆積發酵,無害化處理。對浸水、雨淋、受潮的飼料飼草要及時晾曬,防止霉變,以免畜禽食用中毒。三是加強疫病監測報告。組織人員對存欄畜禽進行全面普查,開展流行病學調查,按照規定采樣檢測,及時匯總、分析災區動物疫病動態和趨勢,排除疫情隱患。一旦發現可疑疫情,要按規定及時上報,迅速果斷處置。四是要強化檢疫監督。加強流通環節監督檢查,嚴防病死畜禽流入市場,確保畜產品安全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