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06 17:35:50
2024年6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糧食安全保障法》正式施行。
這部旨在保障糧食有效供給,確保國家糧食安全的法律共11章74條,包括總則、耕地保護、糧食生產、糧食儲備、糧食流通、糧食加工、糧食應急、糧食節約、監督管理、法律責任、附則。
端自己的飯碗、裝自己的糧食是底線。為全面落實糧食安全各方責任,糧食安全保障法規定了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專項規劃、建立糧食安全保障投入機制、實施監督檢查、建立監測預警體系、加強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建立信用體系等制度措施。
糧食安全保障法專設耕地保護一章,規定實施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劃定落實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紅線,建立耕地保護補償制度,實行占用耕地補償制度,建立嚴格的耕地質量保護制度,加強高標準農田建設等等,確保耕地數量有保障、質量有提升。
糧食種植面積和單產是保障糧食豐產豐收的兩大因素。糧食安全保障法一方面規定國家采取措施穩定糧食播種面積,明確糧食主產區、主銷區、產銷平衡區都應當保面積、保產量;健全糧食生產者收益保障機制,扶持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從事糧食生產,保護糧食生產者的種糧積極性。
糧食安全保障法還重點完善糧食儲備體制機制,規定國家建立糧食儲備體系,合理確定糧食儲備的品種結構、區域布局,確保數量和質量安全;推動糧食流通、加工高質量發展,規定地方政府應當加強對糧食倉儲、物流等基礎設施的建設和保護,明確國家鼓勵和引導糧食加工業發展和結構優化,科學布局糧食加工業;規范糧食節約減損,明確政府部門、糧食生產經營者、企事業單位、學會協會及公民個人、家庭等有關主體的節約義務,在節糧、減損兩端同時發力,耕好“無形良田”。
制定糧食安全保障法,對于堅持國家糧食安全戰略,健全完善糧食安全保障工作制度,強化風險防范與應急管理,全方位夯實糧食安全根基,具有十分重大而深遠的意義。(張婉 張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