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15 10:23:32
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提出了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的重要任務,針對發展壯大農村集體經濟、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近日,西安市閻良區委統戰部副部長、區工商聯(科協)黨組書記劉志強,西北農林科技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教授王征兵就此問題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如何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
■劉志強 王征兵
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提出了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的重要任務,這是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增強農村集體實力、促進農村居民共同富裕、實現鄉村振興的根本要求。
結合基層工作長期實踐積累和學習思考,認為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須要抓好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要選好農村新型集體經濟帶頭人。以《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為準繩,結合新一輪農村換屆,選好配強農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村集體股份經濟合作社董事長。村級領頭雁提名應著重從理想信念堅定、思想政治覺悟高、文化法律素養高、宗旨服務意識強、創新發展能力好、推動集體經濟發展能力強、擔當實干、清正廉潔、公道正派、群眾公認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法定代表人、民營企業家、返鄉創業的復轉軍人、大學生、農民工和鄉鎮街道下派的黨員中優先推選,以確保依法當選的農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村集體股份經濟合作社董事長真正能成為引領廣大黨員干部群眾實施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實現全體農村居民共同富裕的領頭雁。
二是要建強發展農村新型集體經濟的工作隊伍。按照農村基層組織建設、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鄉村振興農村依法治理等要求,選強配硬農村村級黨支部、村民委員會、村務監督委員會委員;召開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大會依法改選村集體股份經濟合作社理事會、監事會成員。成立鄉賢理事會,構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認真貫徹《中國共產黨農村工作條例》,切實加強農村換屆后村干部的教育培訓,分期分批組織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村監會主任、委員以及村集體股份經濟合作社理事長、監事長、成員及黨小組、村民小組組長的集中理論培訓、現場實訓,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重點專題學習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發展農村新型集體經濟和推動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豐富農村經濟業態、拓展農民增收空間及實施鄉村建設行動等;成立鄉村振興農民講習所、夜校等,區縣部門、鄉鎮街道領導干部、優秀黨支部書記、企業家、知名專家下鄉村為一線農村居民宣講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鄉村振興、發展農村新型集體經濟等重要講話、重要論述精神和各級黨委、政府的部署、要求。通過集中教育培訓、能力素質建設、外出現場教學、實踐探索等,建強農村新型集體經濟工作黨員、干部和群眾骨干隊伍。
三是要創新發展農村新型集體經濟的體制機制。區縣委書記作為鄉村振興的一線總指揮,充分發揮引領發展農村新型集體經濟指揮員作用,夯實縣、區領導班子成員、部門負責人下鄉駐村包聯指導發展農村新型集體經濟的戰斗員責任、建立“比學趕幫超”的競爭機制??h、區黨委及組織部門制定加快發展農村新型集體經濟的實施意見(方案)、綜合考核以及獎懲辦法,切實把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的成效作為基層黨組織建設、干部隊伍建設、鄉村振興、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衡量標準,每年按季度逐月嚴肅認真的考核,真正把考核結果與推選先進、表彰獎勵、干部提職晉級等掛鉤,營造發展農村新型集體經濟的濃厚氛圍??h、區長把工業、農業和城市、鄉村發展貫通起來,把發展農村新型集體經濟作為鄉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內容重點支持,縣、區政府及時出臺扶持發展農村新型集體經濟的政策、設立獎補資金、基金、發行專門債券,用真金白銀實打實支持發展農村新型集體經濟。
四是要科學謀劃、精心探索符合實際、長遠有效可持續的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的正確路徑。農村黨支部、村委會和村集體股份經濟合作社是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的前沿戰斗部,書記、主任和董事長是實際操盤手,要堅持黨建引領,科學規劃引領。把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放在加快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優先發展農業農村、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優化國土空間布局、推進區域協調發展和新型城鎮化的形勢和政策背景下來認識和思考,放在所在全國經濟社會高質量和省、市、縣區、鄉鎮街的新發展格局中來謀篇布局。
五是要立足于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社會生態效益最大化的目標,高點起步、分類施策,積極而為、量力而行。我國中西部大多數純農業區域村都預留有一定面積的機動土地,村集體股份經濟合作社可與村民商議互換后將其集中連片直接經營或競標由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經營,建設現代農業園區,其集體經營性收益或土地租賃型收益將實現上述村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破零、集體經濟后續穩定收益。認真貫徹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要求,引導鼓勵工商資本、民間資本投入,努力改善農業農村基礎設施條件,加速農業農村現代化,為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奠定堅實的基礎。
六是要堅持以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為中心,動員全體成員積極參與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發展,不斷促進全體成員共同富裕、全體村民共同奔向現代化、全面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是在農村產權制度改革清產核資、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界定、集體資源資產資金股權設置、股份量化基礎上依法成立的農村集體股份經濟合作社,是民法典明確為特別法人的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其成員憑借股權、股份成為村集體股份合作社的股東。村黨支部、村委會要堅持以全體成員、全體村民為中心,及時組織召開全體股東大會,依法選舉村股份經濟合作社理事會、監事會,領導、指導和監督合作社制定公布全體成員認可的、符合政策和法律要求的村集體股份經濟合作社章程;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作為合作社股東要積極參與、大力支持新型集體發展,同時要依法行使股東權力,確保村集體股份經濟合作社依法規范運營。推行村集體股份經濟合作社管資源、管資產、管資金保值增值和成立村辦企業負責運營集體經濟項目相分離,確保新型農村集體經濟收入有效增加。村黨支部、村委會、村集體股份經濟合作社每半年要召開一次全體股東、全體村民大會,公開公布村集體資源、資產、資金保值增值、村集體經濟項目收入完成情況,除給全體股東現金、實物分紅外,村提留公益金、公積金分別用于村集體公益事業建設和經營性產業發展,接受廣大黨員干部群眾的監督??h、區紀委、監委會同組織、建設、水務、自然資源規劃、農業農村、財政、審計等部門要以縣、區為單元,會同鄉、鎮、街和各村盡快建立完善橫向覆蓋全域、縱向到鄉、鎮、街和村組的農村資源資產資金三資全程動態監管大廳、工作站、點和網絡信息平臺,保障新型農村集體經濟健康發展。
七是要加快完善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政策制定、相關立法等工作。譬如基層建議中央制定頒布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界定法,增加財稅、金融等方面法律保護和支持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的條文內容;呼喚中央層面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在實施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有機銜接時制定出臺鞏固脫貧攻堅成果、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實現村民共同富裕的實施意見。同時,基層也盼望加大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領軍人才、經營管理人才的引進與培養,以人才振興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實現廣大農村居民共同富裕提供堅強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