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24 10:39:31
本報訊(徐曄 記者 劉振遠)農村大集,即農村集貿市場,是農村商業貿易、農民消費的重要場所之一。近年來,山東省德州市積極創新農村大集監管方法,建立農村大集地方標準,有力推動了農村集貿市場的規范健康發展,保障了農民群眾的消費安全。
針對農村集貿市場存在的經營主體多、流動性大等監管難點,2019年,德州市慶云縣在全市率先開展試點工作,通過層層簽訂責任書、所有攤點實行實名登記和掛牌經營、制作全縣通用的攤點信息公示卡、建立市場監管所動態檔案和經營者索證索票檔案雙向檔案等措施,實現了農村大集從“無人管”到“有效管”的轉變。
為進一步總結提升慶云的試點經驗,經德州市市場監管局提議,慶云縣市場監管局和山東省標準化研究院共同制定了德州市地方標準《農村大集經營管理規范》,已于今年1月25日正式實施。該標準明確,農村大集開辦者應為當地鄉鎮(街道)人民政府、村委會或者注冊成立的農村大集管理服務中心(公司)等主體;同時對集市經營者入市、退市等進行了詳細規定,如明確經營者在兩年內連續出現3次售賣過期產品、缺斤短兩等現象,將退出農村大集。
“地方標準的實施,破解了農村大集監管的盲點和難點,提升了農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德州市市場監管局局長高秀鵬介紹,“今年以來,我們大力推廣慶云的試點經驗,目前,全市鄉鎮和街道政府所在地的近80處農村大集基本達到經營管理規范標準,有力帶動了全市農村食品安全水平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