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21 16:27:13
近年來,農村自建房坍塌事故時有發生。有媒體統計,20年間公開報道過的自建房坍塌事故就有20起,共造成247人死傷。坍塌事故的發生,將農村自建房的安全及監管問題推上輿論風口。痛定思痛之后,從中汲取教訓,避免悲劇再次發生,才是我們應該做的事。
當前農村蓋房,一般是在當地找個大工,大工帶幾個小工就把活兒干了。“有經驗、沒資質”,只要不占別人的地,用什么人、買什么材料、蓋多高,都沒人管。像這種房屋隨意擴建、施工缺乏規范和監管的現象,在全國各地農村普遍存在,埋下了巨大的安全隱患。
出現這種現象的最主要原因,是農村地區建筑質量處于監管空白地帶,缺乏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建筑標準認定。蓋房前無需層層審批,建好后也沒人驗收,村民們缺乏專業的建筑安全知識,出于成本考慮又不愿選擇正規有資質的施工隊伍。另一方面,專業施工隊也不愿意到農村接農民自建房這種掙錢少的麻煩生意,村民能接觸到的一般只有散工。
自建房坍塌,責任當然要由房主來承擔,但這絕對不是其建房初衷,也不是大家愿意看到的結果。要想避免這類悲劇繼續上演,首先,農戶不要抱有僥幸心理,建房時切不可為了降低成本在不應該節省的地方節省,比如要使用質量過關的建筑材料,口碑好值得信任的建筑隊伍等。其次,相關部門也要主動作為,監管力量向農村下沉,多向農戶宣傳自建房安全的重要性,保障自建房安全的方式方法等。其三,從長遠角度看,還是要彌補制度漏洞,從更高的層面,通過法律法規的形式,規范農村自建房建筑行為,給自建房建立起可靠的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