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3 17:37:00
新華社北京7月17日電(記者 王立彬)保障生豬養殖用地新政策出臺以來,各地配套政策陸續推出,生豬養殖“圈舍用地”難題正與用水用電等問題一體緩解。
記者7月17日從自然資源部獲悉,為穩定生豬生產,各級自然資源部門將保障生豬養殖用地作為土地管理重要任務,全面落實自然資源部辦公廳印發的關于保障生豬養殖用地有關問題的通知以及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聯合印發的關于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對生豬生產用地應保盡保,生豬養殖用地作為設施農用地管理,不需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在不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前提下,允許使用一般耕地,無需占補平衡,附屬設施用地取消15畝上限規定。
據悉,近日貴州省自然資源廳和貴州省農業農村廳聯合下發通知,落實生豬保供政策要求,對生豬養殖設施涉及少量永久基本農田確實難以避讓的,允許占用比例適當擴大,原則上不得超過20%。
江西省自然資源廳通知,大型規模化生豬養殖用地可適當擴大,但不得超過項目用地總規模的20%,原則上不超過20畝。河北省自然資源廳、河北省農業農村廳聯合下發通知,明確生豬和奶牛養殖輔助設施用地不受15畝上限規定。
據介紹,隨著生豬養殖支持政策落實落地,養豬規模不斷擴大,生豬存欄量穩步回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