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5 16:22:04
我們都知道,近年來農村土地的管理越來越嚴格,不僅要實施確權登記,還對宅基地實行“一戶一宅”原則。這是為了更加合理利用農村土地,不造成浪費。
然而,在農村“一戶多宅”和閑置宅基地的現象比較普遍,“一戶多宅”一般是繼承、受贈而來,屬于合法合理的;而宅基地閑置是多是“空心村”、“空心房”的產物,越來越多的農民進城務工或買房安家。
這些閑置宅基地和房屋不僅浪費大量土地資源,而且影響村莊建設規劃、影響農村人居環境改善,如何整治和處置成了一大難題。
在2月出臺的中央一號文件中,就明確提到要盤活利用好農村閑置宅基地和農房資源。那具體如何推進呢?根據新動向,農村一大批閑置宅基地將被加速盤活。
根據相關規定,空閑宅基地、“一戶多宅”的宅基地有4種處置方式,1種要拆除、3種農民能賺錢發財。
1、強制拆除
”一戶一宅“是目前農村宅基地的基本原則,一些未經批準而私自建設的”一戶多宅“房屋就要被強制拆除。它們有的是不符合鄉村建設規劃,有的甚至占用耕地和基本農田。
不符合鄉村建設規劃、建設前未取得規劃許可的房屋,按照城鄉規劃法的相關規定,必須予以拆除。
如果房屋建設占用耕地,又違反了土地管理法,對耕地造成破壞,拆除之后還要對耕地進行復耕。
2、同村轉讓
我們知道,農村宅基地不同于城市商品房,不能自由買賣,但可以轉讓給同一村集體中有需要的人。這樣做不僅可以解決房屋閑置問題,還能讓分不到宅基地的村民解決住宅問題,可謂一舉兩得。
不過,同村轉讓也不是無條件的,轉讓方在轉讓宅基地后不能再次申請宅基地,同時,受讓方也必須符合”一戶一宅“。否則,這一轉讓也是不被允許,不合乎相關規定的。
3、有償退出
近些年,農村宅基地改革持續推進,2019年8月26日把自愿有償退出宅基地的試點工作從原有的33個區縣擴展到全國,并被寫進新修訂的“土地管理法”。
宅基地自愿有償退出對于盤活農村宅基地、釋放經濟活力有重要的意義,同時對于那些已經進城安家以及合法得來的”一戶多宅“情況,也是一種很好的解決辦法。
農民在自愿的前提下將宅基地退回村集體,不同地方會有不同的經費補償方案。如有的地方采取土地復墾進行建設用地指標置換,有的是采取分配給新分戶農民時收取一定的費用等等。
4、開發利用
近年來,隨著城鎮化快速推進,農業轉移人口數量不斷增加,農村宅基地和住宅閑置浪費問題日益突出。因此,相關部門一直鼓勵并出臺相關政策支持因地制宜多途徑盤活宅基地。
在新的農村宅基地政策中,提出外部資本可以對農村宅基地和房屋進行投資,與村集體或農戶合作,對宅基地和房屋進行改造修繕,開發鄉村旅游、民宿民俗、創意辦公等項目。
當然,農民自己也可以將空閑房屋修繕之后用于出租或經營,可以開發民宿,也可以開個飯館。這樣一來,有條件的地方農民空閑房屋和宅基地就可以賺錢發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