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27 09:24:17 王梅紅
近日,在云南省昆明市召開的全國農田土壤重金屬污染防控與修復技術暨西南礦區及周邊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會上,業內專家一致認為,土壤治理要預防優先、保護優先,首先是避免污染,其次才是治理。
生態環境部南京環境科學研究所研究員單艷紅表示,《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明確要求,農用地修復應優先采取不影響農業生產、不降低土壤生產功能的生物修復措施,阻斷或減少污染物進入農作物食用部分,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該所主任林玉鎖也認為,要對土壤進行調查,針對性治理;緊密結合國家政策,根據要求治理;了解土壤污染的重點區域和用地方式,查出污染物來源;進行治理創新,包括管控思路、管理模式、環境標準體系等。
“要建立污染農用土壤的休耕修復制度,利用休耕把土壤修復好,避免產生二次污染,實現精細調查、精細評估、精細修復。”中科院南京土壤研究所研究員駱永明說,土壤污染管控應以保障和改善環境質量為前提。
實習編輯:于婷婷